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终结账及2025年初开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校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11-22浏览次数:16

为了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保证2024年度学校财务决算的准确完整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年终结算及2025年初开账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关账工作安排

1.政府采购办理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5:00。

2.财务报销网上预约截止时间:

1)公用经费(项目编号Y**-02**-24),2024年11月29日;

2)专项经费(项目编号Y**-03**-24,Y**-04**-24,Z**或W**),2024年12月10日。

3.收单投递截止时间:公用经费2024年11月30日,专项经费12月12日,请将打印好的单据及原始票据尽早投递。

4.重要或特殊事项无法在网上报销系统中预约的,可以在收单投递截止时间之前到财务处柜台现场办理。

5.预开发票业务受理日期截止到11月29日,办理科研入账日期截止到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部门及时办理2024年费用报销,对于截止日之后未投单的预约报销财务处将统一驳回,未使用的经费额度按财政相关规定不再予以保留。

二、2024年度对账工作安排

1.暂借款清理工作:由于暂借款不能作为实际费用支出,未冲销暂借款学校无法向财政结算。请各系部和职能部处对未冲销暂借款进行核对并于:2024年12月12日之前及时冲账。

往来款查询路径如下:

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登陆“网上报销”平台→点击“费用报销单”→“添加经费项目”→选取经费项目后,可在“未清借款信息”界面,查询项目或个人名下的未清借款记录。

2.到款入账工作:根据审计要求,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各种到款(如教职工的科研到款、培训费、会议费等)请及时查询认领,开具发票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包括外单位转入支票)。对于跨年度未认领款,将给予清理。

3.经费核对工作:教职工可通过网上经费查询系统自行核对经费使用明细及余额。如有误,请在收单投递截止时间前到财务处进行调整,逾期将不予调账。

三、2024年度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的处理

1.经费项目编号为“Y”开头的项目资金余额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2.经费项目编号为“Z5A”、“Z6A”开头的, 2023年(Z5A -**** - 23,Z6A- **** - 23)及以前年度到账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市财政的相关文件精神,资金项目将于年终结账时冻结,资金余额上缴财政部门。

3.除以上1.2两项编号以外的经费项目,根据项目书及科研处结项通知,项目资金进行结转或结余。

四、2025年开账时间

根据市财政和市教委要求,财务处将在2025年1月中下旬,市教委完成学校2024年财务决算审核后及时开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24年11月22日